回首
因为他爱她,所以肯放下骄傲的身段,肯在挣扎过后一次又一次地妥协。
可是如今隔得太久,她甚至已经不记得,那些争吵的主题究竟是什么。
林连城要来了。
回到办公室后,承影在桌前坐下,仍在慢慢消化这个消息。
几个同事都去巡房了,办公室里安静得很,只剩下一个实习女生坐在西北角落的座位上,正对着电脑输资料,时不时发出轻微细碎的键盘声。
宽大明净的玻璃窗外,是难得的好天气,倒真有点像许多年前,林连城向她表白的那日,仿佛也是这样碧蓝如洗的天色,干净得让人印象深刻。
其实她和林连城,十几年的青梅竹马,在他表白之前,她甚至从没想过要和他更进一步。
直到那一天,他突然笑嘻嘻地提议:“嘿,晏承影,从明天开始做我女朋友好不好?”当时他们刚从一家餐馆出来,酒足饭饱,而前一刻还在讨论着午餐时那道东坡肉做得太油腻。
他突然就这样提出来,倒真把她吓了一跳。
可他从来都是那样,不正经不严肃,甚至有点玩世不恭,与林家的家风简直背道而驰。而他偏偏又是整个林家最得宠的人,就连林家子孙代代从商从政的原则都可以不用遵守。所以,她当年考去医学院,他也跟着去了,混在预防医学专业里,家里人居然都没有反对。
她却忍不住常常嘲笑他:“你这种性格根本不适合读医,赶紧转个专业吧,别以后出去祸害世人,那样可真是罪过了。”
他不以为然,反过来冷笑一声:“要不是看在这间学校美女多的分儿上,请我来念我还不来呢。”
而事实上,他身边的女生还真是换了一拨又一拨,从大学本科一直到研究生,从来就没有间断过。
对此,她曾深表佩服,可林连城却面无表情地摊手:“都是她们主动的,我可没那个意思。”说得自己好像一朵纯洁无辜的白莲花。
直到那一天,他突然说:“做我女朋友好不好?”
她惊得连脚步都顿住了,硬生生停在学校的侧门口,一只手扶住铁门上的栅栏,另一只手拍了拍他:“你最近的幽默感很无趣啊。”
“我是认真的。”他说:“你考虑一下。”
“你最近失恋了吗?”她问。
“没有。”
“那你是觉得太空虚太寂寞?”
“也没有。”
“平时围在你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呢,实在太无聊,就不能从她们中间挑一个当你的女朋友?”
“……和她们有什么关系?”
她几乎快要看到他咬牙切齿的模样了,才终于不再质疑,只是盯住他几秒钟,才说:“那为什么会想要找我?”
“那么你认为,我又为什么会千里迢迢地跑来这地方,读一个我根本不感兴趣的专业?”
“我一直以为你是真想悬壶济世。”
这一回,他是真的咬牙切齿了:“晏承影,你就不能严肃一点?”
他说这话的同时,习惯性地微微扬了扬眉。
其实,他的眉毛长得特别好看,是剑眉,眉锋稍稍有些凌厉,配上那双标准的桃花眼,整个人显得丰神俊朗,也难怪这么多年能令学校一众女生趋之若鹜。
她仔细地打量他,而他也不说话,只是一径盯着她的表情。两人就这样站在校门口对峙片刻,终于引来路人同学好奇的窥探,最后她只好说:“我要考虑一下。”
他的神情缓了缓:“要多久?”
她忍住叹气的冲动:“我哪知道。”
“三天。”他说,“让你考虑三天。”
这么专横霸道!
“万一我不答应呢?”
“那是三天以后的事了,先别假设。”他又恢复了一贯的嬉皮笑脸,双手插进裤子口袋里,冲她抬了抬下巴,“走吧,回去睡个午觉。我下午三点打球,你来看。”
她走在前面进了校门,一口拒绝:“不要,我约了同学去图书馆。”
他腿长步子大,很快就又与她并肩,斜过眼角睨她,似乎有些感慨样子:“交了个这么不听话的女朋友,看来我以后要受苦了。”
她忍不住嗤笑一声:“话说得太早了吧,别自作多情。”
后来回到寝室,她静下心来细细想了一个下午。
和林连城认识十几年,早已亲得好像一家人,而事实上,林家人待她也确实非常好。她居然从没想过,这么多年,林连城对她的感情究竟是什么。
从小到大,林连城的性格都跟霸王似的,无论家里还是外头谁都不敢招惹他,人人都只能顺着他,也只有她,是可以肆无忌惮和他对着干的。而且,每次都以胜利告终。
他可以不顾大多数人的感受,却独独让着她。
在台湾的那段时间,他隔三岔五地给她打电话,聊的尽是些没油盐的闲话,却十足令人开心。后来她终于回到大陆,下飞机时还是他去接的,帮她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上车,然后吩咐司机说:“回家。”
她当时就觉得奇怪:“回哪个家?”
“当然是我家。”他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,又将她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好几遍,“你在台湾受人虐待吗,怎么瘦成这样?回去让得我妈好好给你补补。”
其实她哪里是瘦了,只是离开的这段时间抽条儿了,终于尽数褪掉婴儿肥,脸型变成最标准的瓜子脸,身材高挑匀称,整个人焕发出青春少女的神采。
再后来,他始终与她形影不离。就连上大学,都如他自己所说,千里迢迢,共同来到北方这座陌生的城市,一待就是六七年。
仔细回想起来,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中,竟有大半的路程是有他陪伴的。
晚上睡不着,同寝室的丽娟和她睡对床,小声叫她:“哎,想什么呢,就听见你翻来覆去一整晚。”
“有个难题。”她小声说。
“什么难题,说来听听。”这下讲话的是睡在靠门位置的张可君。
寝室里本来就只有四个人,寝室长纪思甜看通宵电影去了,承影这才发现另外两人都没睡,索性从床上坐起来,抱膝靠着墙壁,“有人和我告白。”
这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,平时她们寝室总会收到各式各样的告白信或纸条,再或者就是直接打电话进来求交往的。
承影停顿了一会儿,没再讲下去,倒是张可君反应快,想了想突然猜测:“难道是林连城?”
“那小子终于肯说出口啦!”丽娟也跟着惊呼。
承影还在发呆,愣了好半天才奇怪地问:“你们怎么搞得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?”
“全世界就只有你不知道吧。”
“看你平时挺机灵的,怎么在这件事上这样糊涂。”
“我们可早看出来林连城居心不良了。开始以为你是装傻,谁知道你是真傻啊。”
“就是!”
……
两个同伴你一言我一语,像是在唱双簧,到最后张可君干脆跳下床,“啪”的一声打开日光灯。
光线瞬间骤亮,刺得承影睁不开眼睛,只好把头埋在手臂里,哀号:“你干吗?”
张可君已经顺着梯子爬上来,挤到她身边,用肩膀推推她,难掩八卦的神情:“你是怎么想的?”
“什么怎么想?”
“要不要答应他啊?放眼整个学校,再找不到比他更加匹配你的人了。你俩站在一起,那绝对是一道最亮丽的风景啊。你们要是真交往了,恐怕有好多男生女生都会心碎的吧。”
承影简直哭笑不得:“照你这样说,我和他到底还该不该交往啊?”
“该,当然该!”丽娟插进话来,“青梅竹马,俊男美女,多浪漫,多合衬!”
“可我还没想好。”承影将下巴抵在手臂上,声音有些闷。
其实,她是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。面对白天那句突如其来的告白,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。
张可君侧过头,像看外星人一般地看她:“能和林连城交往,那是多少女生梦寐以求的事情,居然还要想吗?啊?需要吗?”
“要去你去。”她实在受不了了,忍不住提醒好友,“快把口水擦干净,回自己床上去,我要睡觉了。”
“朽木不可雕也。”张可君叹口气,下床之前还要威胁她:“林连城哪儿不好啊?要长相有长相,要身材有身材,宜静宜动,家世又好,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店喽,你自己看着办吧。”
她已经拿被子蒙住头,闷声说:“过了就过了,有什么了不起。”
话虽这样讲,可到底晚上没睡踏实。
第二天一早,纪思甜回来了,开门进屋后第一句话就是:“承影,我刚才看见林连城在楼下呢,是不是在等你?”
她下意识地从迷糊中清醒过来,下了床跑到阳台上一看,可不是吗,人就站在寝室楼的大门外,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,另一只手上拎着个袋子。
因为还是清晨,来往进出的人并不多,偶尔有那么一两个,也是睡眼惺忪挎着书包靠在自行车棚外等女朋友的。所以,他站在那儿就显得格外醒目。
林连城个子高,又因为长年运动的关系,身材挺拔匀称,穿什么衣服都十分好看。北方的初秋已经有些凉了,而他居然只穿了件很薄的黑色线衫,宽松有型,但是真的薄,袖子还半推起来,露出一截结实修长的小臂。和旁边那几个蔫头耷脑、恨不得把自己完全裹住的男生形成鲜明的对比。
她在看他,而他仿佛有感应似的,恰好也抬起头来,漂亮的唇角微微翘起,潇洒地扬手向她比画了个打招呼的姿势。
纪思甜不知什么时候也挤到了窗口,半趴在窗台上看下去,点评得很中肯:“啧啧,他这样子,可真是风骚得很哪!”
承影从睡衣口袋里摸出手机,给他拨了过去。电话刚一接通,就听见他懒洋洋的声音:“快下来。”
果然是来找她的。外头的空气微凉,似乎还浸着露水和雾气,承影穿着薄睡衣都觉得有些冻,也不知他就这样在楼下站了多久。
她不禁皱皱眉:“为什么不提前打个电话?”
“刚想打,就碰上你的室友了,我想反正她会告诉你的,就省得我费事了。”
“懒。”她骂了声,扭头就去换衣服。
结果到了楼下,才知道他是来送早餐的。
她简直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:“……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。”
他难得的有些窘迫,面上却装得更加严肃:“我的爱心早餐,也不是谁都能吃到的。”
许多年之后,当日渐发达的网络上开始流行“傲娇”这个词的时候,承影突然觉得,用这个词来形容他当年当时的那个表情,才是最适合不过的。
其实所谓的爱心早餐,也就是豆浆和烧卖,但因为被包装得非常好,递到承影手上的时候还是热气腾腾的。
最后这些都被室友们分享了。
吃了人家的东西,自然是要帮着说好话的,这下连纪思甜都加入了啦啦队行列,卖力地将林连城吹得天花乱坠。
承影这才发现这帮女生全都见色忘友。纪思甜满足地喝完最后一口豆浆,问:“林同学平时有早起的习惯吗?”
承影摇摇头,如实说:“没有,他通常都睡到日上三竿,上午的课最多只上最后一节。”这也是让她吃惊的原因之一。为了送早餐,他居然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,并且,这样一个从来不屑于讨好任何女生的人,竟肯拎着早点站在女生楼前,供人观摩。
“可以试着交往一下。”丽娟一脸认真地劝道,“毕竟要找一个既肯对你用心,又了解你脾气性格的人,实在太难了。你俩一起长大,两家又交好,以后连婆媳矛盾都避免了。”
前半段听着还在理,最后一句却让承影再度哭笑不得:“……你想得也太长远了吧。”
但她思来想去,还没得出个结论,林连城那边就出了点意外。
是打球的时候扭伤了脚,等她接到消息赶到的时候,他已经被队友送到校医院。当天的校医院里只有几个值班医生,平时也只负责给同学看看感冒发烧什么的。医生给林连城做了简单的应急处理,随即就让他们转去医科大的附属医院治疗。
那是三甲医院,又恰好赶上周末,来看病的人特别多,门诊大厅里熙熙攘攘,到处都在排长队,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。
平时,他们有许多教学课程都是在这家医院里上的,那天正好遇见个心外的医生,林连城的一位队友跟着那医生实习,于是便搭着这个门路,很快地约到骨科医生。
最后拍片结果出来,是右脚跟腱撕裂。林连城的脚已经肿起来,坐在外头的椅子上,等队友帮他去拿药。
承影不用跑腿,于是陪在一旁。
靠着走廊的墙壁,两排椅子一溜从东头延伸到西头,每间诊室门口都坐满了人。她把唯一的座位让给林连城,自己只好站着,低下头去看他的脚。
她仿佛看得仔细,一直沉默不语,倒是他先开口,却是调笑的语气:“怎么,心疼啦?”
都这样了,居然还有力气开玩笑。
她没好气地瞥他一眼,说风凉话:“我只是在想,待会儿你的脚要包起来了,晚上可怎么洗澡。”
他这个人最爱干净,每回运动完一身汗,总是第一时间回去冲凉,再见到外人时必然又是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,用纪思甜的话来形容,那简直就是风骚得要命。
果然,她看见他皱了皱眉,显然也在为这个苦恼。
原本一直阴霾着的心情忽然就好了一点,她笑笑:“这下你寝室的弟兄们要倒霉了,要么被你熏死,要么就要帮你擦身体。”
“说得真恶心。”他显然对这事非常抗拒,没好脸色地说,“我只是脚不能动,手又没断,自己会擦。”兴许是转过念头一想,又突然对着她笑得有些邪恶:“如果你来帮我,我倒是乐意接受的。”
这下轮到她嗤之以鼻了:“想得美。”
两人就这样斗着嘴,直到其他人拿药回来,又把林连城送去打了短石膏。最后从医院里出来,他坚持不肯用拐杖,搭着两个队友的肩膀,每一步都移动得很艰难,却还有闲心跟她开玩笑:“我都没让你扶了,为什么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?好像有人欠你钱似的。”
她瞟他一眼,不讲话,一路坐车回到寝室楼下,才问了句:“晚上想吃什么,我给你送过来。”
他看了看她,似笑非笑地说:“随便什么都可以。”
她“嗯”一声,扭头就走。结果人还没回到寝室,就接到他发来的短信,只有短短一行字:为什么不高兴?
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。
第二条短信很快又进来了:脚疼。晚上想吃红烧猪蹄。
她终于忍不住笑了声:以形补形?
其实她只是气他这样不小心,无端端把自己弄成个伤残人士,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,难得地显出一点无助来。
而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助,让她感到心烦意乱。
晚上她送饭菜过去的时候,寝室里只有林连城一个人。
“他们不想当电灯泡。”他不正经地解释。趁着没人,终于可以仔细观察她的表情,半晌才问:“心情好点没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