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喻白花了两天时间收拾好了行李,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,重要的东西全在储物戒指里塞着,身上背了个包袱掩人耳目,里面只装了些干粮,水囊以及他与猫儿的随身衣物。
只是要向西走,就要穿过沙海之边,自己人生地不熟的,总得找个靠得住的人带路才是,单靠着地图,万一迷失在沙海之中,那乐子可就大了。
因为急着走,那匹汗血宝马被他拉到集市上低价卖了,换了两匹狮峰驼,然后从摊主那儿得知了最近有哪些准备武道团出发。
程喻白表示自己可以付些钱,跟着一些顺路的武道团一起走,摊主看在程喻白出手阔绰,给了一块中品灵石作为中介费的份上同意为他引荐。
程喻白放下了心,所谓的武道团,其实就是一些稍有精神力或者本身身体机能强大的修者组成的商团,他们一边通过跑商锻炼提升着自身的武力值,一边也会靠这些卖命舔血的营生赚些大钱,通常情况下就是他们来维持荒原中各个地方之间的交流。
毕竟武道团的性质在那儿搁着,不会轻易接受陌生人混进去,想加入需要有中介人,况且沙海之边在这块荒原里也称得上是出了名的凶地。
在这片禁制荒原里,敢在沙海之边里到处跑生意的都是胆大之人。而除了一些走投无路企图混口饭吃的破落户散商之外,沙海之边的大部分商人只要稍有些资产,都会选择跟武道团搭伙上路。
能跟着武道团一起,能省些力气,少些不必要的麻烦,最好不过。
最后程喻白选定的是一支中型的驼马队,队里的众人都是短衣长裤外披长袍的打扮,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泛着长时间在荒原里风吹日晒出的红铜颜色,看着就挺靠谱,就它了。
至于为什么不选其他规模的,程喻白有自己的考量,武道团的性质跟雇佣兵差不多,这些人都是一群血坛子里泡着的亡命之徒。大型人员复杂,他带着猫儿不适合,而小型......别忘了他们的通缉令还在各个城门口挂着,沙海之边地域广阔,走出去至少要一个月,长时间相处难免出纰漏。
程喻白跟驼马队商定完出行日期,见天色已晚,便匆匆赶回客栈,上楼见房间门户大开,虽知行李已经收拾完毕,屋内没有多少值钱的东西,内心还是有些恐慌,因为他离开时,猫儿还在屋内。
只见屋内一人金刀立马地坐于桌旁,眼神不善,程喻白扫视了一圈,猫儿却不见踪影。
“莫小兄弟要离开大风乡,进入沙海之边,为何不早告诉为兄一声?”那人一身利落的灰色布衣包裹着矫健的身躯,臂弯处搭着进屋时就摘下的粗布斗篷,腰间插着一排竹管模样的奇怪挂件,看样子也没来多久,“连声招呼都不打啊,便想离开,莫非是瞧不起我金某人?”
程喻白见到来者,暗松了一口气,狂沙城少主为人豪爽仗义,应当不会使出那等扣人威胁的下作手段。
猫儿应当是出去置办些东西,很快就回来。
金岳鹏并不像中原人长的那样中正,倒有七分西域人高鼻深目精致妖娆的样貌。他的年纪看起来并不大,顶多也就二十七八,整张脸也没有风沙肆虐过的粗糙痕迹,反而是有些过分苍白,但眉目间不时闪过的血煞气息却给这份苍白平添了危险。
显然,这不是一个好惹的主,能不得罪,尽量不要得罪。
程喻白一念至此,抱拳歉疚道:“金兄莫怪,承蒙照顾多日,小弟不胜感激。事出突然,小弟适才得知一直找寻之人的下落,情急之下,顾不上许多。”
“好一个顾不上许多。”金岳鹏冷哼一声,震怒道,“你将我妹妹置于何处?”
“妹妹?”
“金凤瑶。”
“金凤瑶!!!”程喻白震惊失声,那暴力女是这人的妹妹,虽然两人都姓金画风差的也太多了吧!
那长得完全就是个男人,他只拿她当兄弟的好不?
这份好意不得不让程喻白承认他有点吃不消。
但是,这么直白地在人家亲哥哥面前拒绝是不是不大好?
金岳鹏咳嗽了两声,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为难:“是......是的......她得知你要离开的消息,特意让我来问问你对她怎么看,若是你对她也有好感......在你离开之前她不介意跟你结亲,与你一同离开。”
“这份厚爱小弟心领了,可小弟已有心悦之人。”程喻白急忙摆手拒绝了妹子通过她哥向他传达的这一热情的请求。
金岳鹏略带可惜的叹了口气:“你心悦之人是否便是那个跟你一起出入的姑娘?”
程喻白神情古怪:“你是说猫儿?”
等等,你这奇怪的语气是什么鬼?
“依我看来,那姑娘太过文弱了些,和你在一起,当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!我倒觉得我妹子与你更适合,我家妹子能文能武,上得厅堂,下得战场,世间再寻不到如此出色的人儿,错过她,将是你一生的遗憾!要不你再仔细想想?”
可饶了他吧,程喻白讨饶地拱了拱手,这地方的人价值观和择偶观还真是奇怪,他是真的敬而远之,敬谢不敏,谢谢他了!
看来必须要祭出个大杀器了......
程喻白拎起桌上的茶壶也不用茶杯,就这么对嘴灌了一口,清了清嗓子,鼓足勇气认真地看着金岳鹏。
“实在抱歉,我不能耽误令妹,其实.......我喜欢的人,是男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