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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调查孔秀英的侦探社(简称B侦探社),其所接受的第三项委托、在周三晚上被雇主询问时,仍然没有头绪,在雇主和侦探社经理协商后、取消了这项委托。
雇主随即把对孔秀英的、这个第(3)项委托,再次委托给了调查陈香香的A侦探社;还是要求有、前述两家医院的搜索结论照片,委托费1500元或3000元;周五晚上雇主收到了,侦探社提供的两份、“否定”结论的照片证明,算是对这个问题有了个定论。
虽然这个定论的可信度、不是百分之百,因为孔秀英家、离这两个医院都很远,孔秀英有可能出现、在家时因意外情况入院;不过孔秀英平常很少回家,雇主把这个可能性忽略不计了。
对于第(2)项委托,雇主也在周二、把委托时间延长到了1月30日,每天的跟踪、调查费用还是1000元;并提前支付了全部的费用。侦探社也是在每天晚上的12点之前,提交当天的跟踪、调查情况汇报。
对于第(1)项委托,B侦探社在周五的晚上,向雇主提交了有关孔秀英的个人履历、及目前工作情况的一整套调查结果。
在这套调查资料中,让侦探社觉得最难搞到的、竟然是孔秀英的电话号码,他们通过找、关系的关系的关系,联系上和孔秀英相熟的人,编个理由要孔秀英的qq时,人家可以给,要手机号时、人家是严防死守,就是不吐口。
后来侦探社安排人,在路遇孔秀英时,假装电话丢了;向孔秀英求助、借手机给家里人、打电话联系,算是骗取了孔秀英的电话号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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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王莹调查的第(1)项内容,C侦探社在周四、提交给雇主一整套调查资料;看的出来,侦探社调查的很认真,内容挺丰富;不过雇主明白这套资料、应该是没有啥用途了,原本调查王莹、是为了寻找到“功夫高手”,如今已经定位到人了,就不需要再去查寻王莹这样的、碰巧被卷入事件中的人物了。
不过雇主还是按照当初的、中情局的要求,把有关王莹的资料、也发给了对方。
C侦探社接受的第(2)项委托内容是:调查王莹每天在公众场合下的活动情况,要求调查资料、配合有照片或视频资料。
雇主当初交付的定金、是预付到周二为止,经雇主和侦探社在周二协商后,此项调查到周二即行终止;同时雇主又给侦探社、增加了新的委托。
所委托的被调查人(“功夫高手”的主角——徐然),雇主不知道名字,但可以提供照片和住址,以及大概的活动规律,要求侦探社对其、进行三项调查:
(1)个人履历,委托费用3000元(这个费用是双方考虑了对不知姓名、不知来历的人调查起来有难度)。
(2)从周二开始、每天在公众场合下的活动情况,要求调查资料配合有、照片或视频资料;每天的委托费用是1000元,委托日期暂定至1月30日。
(3)自去年以来有没有因为、突然昏迷而入院的记录。
对于这第(3)项委托内容,如果C侦探社能提供出“功夫高手”入院治疗的记录,雇主支付调查费用3000元。如果C侦探社查不出、其入院记录,无论最后给出“是”或“否”的结论,雇主支付调查费用500元。
对于第(1)和第三项委托,雇主要求的交付日期是1月30日。
雇主提醒这家侦探社,被调查的人是个功夫高手;同时也提醒对方:“可以通过在医院的、电脑收费记录中,搜索被调查人的名字,来确认第(3)项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