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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小镇 (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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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经里说:“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,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。”

这句话还是那个被临死的男人喊着的女人教给他的,她和撒沙的妈妈凯瑟琳那样,孤身一人来到镇子上,她到这里存求庇护,为此要付出很多钱,因为镇子里的人不能免费保护她,“若有所求,必有所失。”男孩的妈妈阿兰太太这样说过。

男孩不是很明白,他只知道,他曾经在这个女人身上看到过得的衣服,首饰,包很快出现镇子其他女人的身上,就连自己的母亲阿兰太太都戴着她的一只手表,她纤细的脖子与手腕上取而代之的是一副从黑奴时期遗留下来,锈迹斑斑的镣铐,而且她还得不停的干活,收割熏衣草,采摘葡萄和多刺的橄榄,晚上还得教镇子里的孩子写字和读书,他曾经尊敬地叫她老师,却被阿兰太太好好地训斥了一顿,因为这是她必须履行的义务,而且……她还是个“娼妇”。

他的哥哥说,她是镇子上男人们共有的“娼妇”。还说,如果他们足够大的话,她也会是他们的“娼妇”。

他不想要“娼妇”,他只想要“老师”,那个温柔的,耐心的,会摸他头发说好孩子的老师。

她消失的和到来时一样突兀,某天晚上,男孩问起她为什么还没有来上课的时候,阿兰太太告诉他,通过全镇人的投票,他们决定不再庇护这个“娼妇”了。他们打了电话,她被一直追猎着她的人带走了,而镇子里的每个家庭都得到了一笔免息贷款。

男孩无法继续看下去,被他的哥哥们嘲笑,他们叫他“奶娃娃”,他乘着自己的妈妈又一次跑去投票的时候滑下椅子,在座位下面爬行,逃出了那个地狱般的帐篷。

他跑了出来,却发现自己无处可去,因为镇上所有的人都去了马戏团。最后他想起了这里,他答应过,看完马戏后会原原本本地和撒沙描述一番,还允诺给他带上一包爆米花。

男孩把头埋进松软的羊毛里,痛苦地啜泣起来。

***

撒沙闭上眼睛,他能够清晰地嗅见那股血腥味儿,活生生的,滚热的,鲜红的血,只有人类才能有这种血,带着特殊的,令人作呕的味儿。

曾经有不止一个医生研究过撒沙的父亲安东尼.霍普金斯,从生理到心理,其中也不乏有人提出一些愚蠢的问题,譬如:“你如何解决人肉与人血中的催吐激素?”——霍普金斯医生对此的回答是在越狱后拿他做了一次现场论证,从血到肉,从?h烤到蒸煮,成功地说明,人类的身体中并不含有所谓的“催吐激素”,之所以会感到恶心,想要呕吐,纯粹是心理作用,譬如实例之一:在不知道咀嚼的对象正是自己的脊条时,这位老兄吃得挺欢;而霍普金斯医生品尝他的肝脏时,所有的心理波动也不比吞吃一只鸡蛋更大一些。

人类所谓“怜悯”,“歉疚”,“伤感”等等情绪与随之而来的生理反应是会区别对象的,哪怕这个对象在生理与心理方面均与其同属一个纲目种群。

安东尼.霍普金斯在吃人的时候从来没有过什么心理障碍,即便上一刻他还在吻对方的手或与对方讨论某个深刻的哲学问题——虽然在有了撒沙之后他已经不吃人了,但偶尔还是会露出那种眼神,而被那种眼神凝视的人多半命不久矣。

这个小镇上的人,也是用这种眼神看着凯瑟琳的。

撒沙的大拇指轻轻地在画纸上摩挲,想了一会,他从一边准备好的矿泉水瓶盖里蘸了点水涂上去,鲑鱼红的颜色陡然加深,凯瑟琳的面颊原本只是血气旺盛,现在看上去却像是受了伤。

很重的伤。

撒沙举起手指,鲜红的颜色从指尖流了下来。

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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