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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一万年来谁着史,三千里外欲封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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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朕当初派出三路大军,如今其它两路大军都大胜在望,那么朕这这一路也不会败,不可能会败,今天这一场会战只是我们未来路上的一个小小的绊脚石,在未来朕还要带领你们打下一个大大的疆土,而这片疆土将由我们大唐,由你们的子孙来管辖,朕还有你们的儿子、孙子、后人将是那里绝对的主宰者,生杀与夺全部掌握在你们的手里”

“女人?你们想要?芒松芒赞的妃子都快把吐蕃王宫塞满了,不过这次朕帮不了你们,吐蕃要和朕拼命呢,只有凭你们自己的本事去抢去杀去夺胜者王侯败者寇,在朕眼里,没有我大唐将士做不到的事情,只有你们想不到的事情只要你们敢杀,朕就有的赏,封侯拜将,金银珠宝,女人美酒,高宅大院,应有尽有,告诉朕,你们有卵子去取吗?”

李治此刻作风一改,全然不同于刚才的慷慨激昂,每一句话对于这些低层的将士,具有极大煽动性,先是家国天下,军人荣誉,再后来金钱美人,权力地位,一番下来,整个校场上刮起了一阵狂热的掌声音浪,许多战士都浑身颤抖,别人说这种话这些性格暴躁的军汉早一顿大耳刮子扇去了,死疯子。

但是当大唐皇帝说这番话时,这就是绝对实力的象征

许多出自突厥的军汉,甚至私下里都已经流泪了,暗暗道:“娘的,这才是爷们儿说的话哪像以前那些狗屁酋长,一个破铁锅就打发了俺,干了,跟陛下干了,**吐蕃那些咋种”

“你们是什么人?当兵的,杀人饮血,就要狠,就要凶,当兵想要仁慈,你一辈子别想出头在你们没有成为将军之前,那些流芳千古的,遗臭万年的事跟你们毛也擦不着,做一个彻彻底底的兵痞,恶鬼,疯子为了你们未来可能的美人美酒,地位,还有能晃瞎你们眼睛的金银财宝,接下来的大战你们就去杀吧,如果杀不死,就用你们的牙齿去咬,咬死一个割下头,朕回头好给你们赏,一个个都别跟朕客气,朕正愁着钱花不出去呢”

此次跟随李治过来的唐俭、于志宁、张行成、高季辅、杨武、李安期等一干谋臣(皆为后来大唐宰相,历史名臣),都瞪大眼睛望着傲然站在前面的李治,老天爷啊,刚才那一番家国天下,说的这些老爷子们个个血压直升,恨不得提把杀猪刀,就杀过去,好吧,这才一转眼就变了风向,但让一干老爷子生气的是,那低下粗鲁不识文的军汉也就算了,台上这么多武将也跟着一脸兴奋。

这一刻,这一众老爷子深深为大唐朝廷未来担心,都是一群暴力分子啊,唐俭作为此次最高级别的随行文臣,心中也哀叹,看来大唐今后的日子一定不会乏味了。

下面的三十万唐军一阵阵震撼的狂呼,他们大声呼喊着“陛下陛下”,刘弘基、刘仁轨、高侃、郭孝恪、契苾何力终于知道一个将军和一个统帅之间的差别,将军能够率军杀敌,而统帅却能够让自己的灵魂,成为大军的灵魂,而当统帅是皇帝的话,这种人格魅力再镀上一层“君权天授”的光环时,那吸引力大到不可思议。

武元庆、武元爽两兄弟都看呆了,看着那个让自己血液都沸腾的妹婿,心里忍不住感慨,以前的日子都活到狗身上了,整天只知道到大街上调戏良家妇女,遛狗放鹰的,白过了这么多年,男儿当如是,特别是想到吐蕃王宫那些佳丽,那心里面男儿当如是的强音更强烈了,两兄弟恨不得马上就开打,杀到逻些,抢女人

李治挥挥手,示意停下了欢呼,没办法,耳朵受不了,李治笑道:“当兵都得杀人,杀人也分好兵和差兵,一个好兵不仅能在战场上保命,而且还能立功升官。”

“陛下,那如何区分好兵坏兵呢?”

校场前排的一个校尉皱眉疑惑问,话音刚落,旁边一个校尉顺手给他头上一巴掌,“陛下训话,闭嘴”

慷慨激昂完了,李治此刻的笑容很温暖,身上的气势和刚才满身凌然的煞气迥然不同,亲和力十足,一旁的众臣看了,心中感慨,陛下帝王之术玩的越来越顺溜了。

“你叫什么名字,看起来很年轻,这么年轻就做了校尉,了不起啊?”

那人却是很年轻,十四五岁的样子,中等个子,身材很匀称,五官端正,从他眼睛里就可以看出他是个聪明而有精力的年轻人,当兵的,却能给人一种安静与和善的感觉,而且脸上还带着孩子般的稚气,但眉宇间却很是老成,此刻有点激动的语无伦次,他没有想到陛下会着重问自己这个无名小卒的名字,顿时涌起莫大的自豪,“秉陛下,我叫娄师德。”

旁边的同伴一脸羡慕,这小校尉,运气忒好了

李治眉毛一挑,愣了一下,才意味深长的道:“娄师德吗,朕记住你了,此次吐蕃大战后,朕希望你活着,升官,然后当将军,未来大唐朝廷上朕希望有你一个位子,有决心吗?”

娄师德被李治说的前景挑的心头一颤,娄师德自幼才思敏捷,出身小富之家,家里自幼培养他准备未来科举,但是娄师德去不愿,他前几年读《天下》诗集时,读到“丈夫只手把吴钩,意气高于百尺楼。一万年来谁著史,三千里外**封侯。”时,就再也忍不住瞒着家人偷逃了出来。

娄师德年纪虽小,但却很有自己的想法,一路破格提升,不到两年竟从小兵成为了一个校尉,尽管的武官,但已经让娄师德兴奋莫名,如今第一次被所有人注视成为焦点的神圣感觉,激动的都快流出眼泪。

李治继续道:“当兵的,有今天没明天,骂几句粗口,扯几句娘们都能不可避免的,卫国公第一次带朕入军营,朕感觉当兵的都痞痞的,那时候,朕很不喜欢这样的兵,只觉得军人就要有军人的样子,不苟言笑,铁.血无情,很不好的印象。可是第一次征辽朕亲自带兵后,每天和他们在一起,看着他们连命都不顾,朕才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军人,有血有肉的。

看着一个个战友死去,离开,朕大哭大骂,不知何时,朕也变成了以往自己讨厌的坏兵,匪兵,而且朕的亲军龙骑军中这类人很多很多。

可在前线上,还是这些兵,杀人玩命,二话不说,把命赔上一丝都不含糊,好人坏人,好兵坏兵,什么是区分的标准,只要身上有股冲劲,敢杀敢打,必要的时候可以为同袍挡刀子的兵,就是朕心中的好兵,温文尔雅的人不要去当兵。”

李治在点将台上侃侃而谈,风姿勃发,神采飞扬,让台下人听的如痴如醉,像被魔鬼蛊惑一样,只知道顺从。

“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,这是血的教训,你想升官,朕只看你的杀敌立功,只要你的功劳足够,哪怕骠骑将军,也是你的。”

这番话让台上台下的人一阵愕然,大唐最高的武官是从一品,但那只是虚设,真的武官最高级别,是正二品的辅国大将军,真的可以这样吗,一时间所有人都心动了,尤以点将台上的其它武官,个个心动不已,骠骑大将军,这只有他们才有资格竞争,当真正的实在利益放在自己面的时候,是没有几个人可以无视的。

“此次大战,朕放言在此,一旦攻破吐蕃,朕给你们在逻些好好的疯狂七天,任你们施为,抢到的都是自己的,珠宝、女人,甚至吐蕃王的王冠,能抢到都是你们的,只要你们有本事打败吐蕃军。”当李治说完这句话后,再无需多言了,转身下台,策马离去了。

整个校场三十万唐军在李治离开后,像是扔了无数颗炸弹在里面,徒然爆开了,所有人的心都忍不住剧烈跳动了起来,好似汇聚成一股惊天动地的鼓声,一股如同旋风般的煞气昂扬直上。

七天,任自己施为?

无数唐军的眼睛红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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