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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章 一起穿越的鹦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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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过金庸世界风雨

“连城诀”是一个异常黑暗且残酷的世界,有本事的人都不一定能把脑袋扶得稳,更别说没本事的了。路过向来是倾向于相信自己没本事——习惯低估自己能力的人总是能比习惯高估自己能力的人活得长久些。

但无论如何没人会甘于平庸,尤其是那些曾经不平庸的人。但平庸最大的好处却是安全,这是所有明白“只有生命在,一切才会在”的人最会重视的东西。

路过恰好也是这一类人。

要这一类人离开安全的原点去冒生命的危险,必须有足够的成功可能以及诱人的胜利美景。

路过已经勾勒好了胜利美景。他能变成天下第一重新回到当初人人敬重的“路大侠”,金钱名利美女……所有这些与成功相关的都会不请自来。他不想被人无视取笑瞧不起,就必须给自己这样的激励。

他也细数了自己的优势。他目标明确,知道捷径来自于梅念笙手里的《神照经》。那是天下无敌的内功心法,甚至能起死回生。最重要的是,他知道怎么得到它,它也唾手可得,所以他的成功是完全可行的。

唯有这样,他才能能义无反顾地走进这个黑暗到失去希望的世界。

但为什么?明明是唾手可得的,他却失败了,还一败涂地。

能说梅念笙恩将仇报不识好歹么?

也对,他若长眼睛,就不会收到三个狼心狗肺的徒弟了。

想到这里,路过对梅念笙对他的诋毁也就稍微释怀了些。对于不懂他的人,真跟他们去计较,他就输了。

他盯着锅里煮得沸腾的汤水,菜叶在里面翻滚得完全不由自主。不知为何,他有一种看“不归路”的感觉。他若真把手上这片毒叶扔进去,就真是被梅念笙说中了。《连城诀》里有个花铁干,大半辈子都是义薄云天的江湖豪侠,到了晚年,一念之间变成了小人,从此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。

路过并不怕当小人,毕竟相对于小人来说,君子才是弱势群体。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,或许怕的是这武侠的世界,就算再怎么小人当道再怎么人性丧失,最后总还是正义战胜邪恶。

他想成功,也必须保持一个底线。

想想那个已经经过《书剑恩仇录》的路大侠,他顶着他的名时,就算做什么心狠手辣的事,大家都夸他是侠义仁厚,怎么变成他自己真正的路过,明明是侠义为怀地出手救人,却被人冠以“贪婪虚伪”的头衔。

真是冤枉人!他比狄云还冤!

算了算了,这种颠倒黑白的世界,若连这点冤枉都受不了,以后就不用活了。

再次强调,不懂我的人,任他说什么,都不用理会。谁认真谁就输了。

路过再次给自己做了心理建设,问一声:“虚伪贪婪?谁啊?反正不是我。”

谁说他一定要去抢别人的东西?将自己拥有的发扬光大,谁说不行?丁典武功高强又怎样?不照样被金波旬花毒死么?到时候就不要来求他!哼!

最后这么一想,这善恶一念间的事,也就彻底想通了,将毒叶塞回包里。

他坦然地进船舱里去。丁典正在帮梅念笙收敛,恭恭敬敬地以师徒之礼磕头。

“丁兄弟,你我有缘相逢。现在梅前辈也已经过世了。他对我有误会,也就一笔勾销。但我若再留下来,只怕丁兄弟你也不自在,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。”

“路大夫,你……”丁典见他话中有话,一时倒不知道说什么。他对梅念笙对路过的评价半信半疑,总归防人之心不可无。

路过淡淡道:“昨晚你们在你点我睡穴之前说的话,我都听到了。”

丁典完全惭愧得说不出话来了。

路过继续道:“我到底是什么人,也不需要别人来评判。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。丁兄弟,你我相识一场,我好言提醒你一句,这梅老头的尸体,你最好是直接扔进江里喂鱼虾。若觉得这样不妥当,找个地方埋了也就是了,总之千万别立什么碑刻什么传。”

路过最后交代完毕,深深地感叹自己果然有大侠风范。所谓以德报怨,说的就是他了。丁典抢走了《神照经》,他还关照丁典的安全,原著里,丁典就是因为给梅念笙立了个碑,所以惹了无尽的麻烦上身。

如果他更加够义气,是不是该把金波旬花告诉丁典?

算了,用口袋里的钱施舍乞丐是善良,连家当都一起送那就是白痴了。且丁典只要听他的话,自然就没人会来对付他了。

路过厚着脸皮向丁典借了船资,顺着长江而下,目标自然是江陵。大宝藏就在江陵天宁寺的大佛像和肚子里,他对连城诀那种没用的东西才没兴趣。

三峡水流极快,轻舟不需摇桨也不用挂帆,那眨眼飘过万重山不是夸张,而是事实。路过站在船头,当风而立,一派潇洒地面对着江里白浪以及夹着水汽的江风,两岸景物飞逝,真正美不胜收,让人心旷神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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