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渐渐过去了,等我回过神来,看向电脑上的时间已经显示着一点多了。任千沧已经出去足足有四个小时。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加了一件外套,出了房间。
我第一个念头是去那古井的院子里看看的。只是才走出没多远就看到了拿着手电在巡逻的保安。他们明晃晃的手电光打过来,看到是我的时候,赶紧关了手电,接着路灯的光线问我怎么这么晚还出来。
我问道:“看到任千沧了吗?”
其中一个保安说道:“刚才在保安室屏幕上看到他往后门走了。应该是出院子了。”
我点点头,转身朝着后门那边走去,一个保安急忙问道:“太太,要不我们赔你过去吧。这都一点多了。”
“不用了。”我说道。现在的任千沧应该不想被人找到吧。
大院子里,虽然亮着路灯,但是都是一些比较昏暗的灯。朝着后门走了出去,后门看门的保安给了我一个手电,让我有什么事久大声喊叫。
拿着那电筒,我走向了后门的篮球场。如果说任千沧出了后门,那么他最有可能去的地方,不是篮球场就是竹林。
篮球场上那盏大灯亮着,更是肯定了我的猜测。我缓缓走了过去,站在黑暗中,看着他就坐在那明亮的球场中央,低着头,沉默着。在他的肩膀上蹲着那只灵宠猫。
他低下的头,让我能清楚地看到他脖子上的黑线。而那只灵宠猫的脖子上,也有这黑线,我有一种错觉,任千沧也是一只猫,他在那因为失去的朋友而痛苦着。
我长长吐了口气,走向了他。没有说话,直接跟他一样,坐在了他的身旁,斜过身子,靠向了他的肩膀。他的一边肩膀有着灵宠猫,另一边肩膀有着我。
夜晚的空气,透着泥土的香味,耳边还有着竹林的沙沙声。他知道我来了,也知道我就在他的身边,但是他不说话,我也不说话,我们就这么靠着,看着球场上的那裂缝里长出的小草,时间似乎在那一刻停留了。
许久,他才开口说道:“以前我和叶焱经常在这里打球。特别的周末的时候,他总来我家玩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们就和很多的大男生一样,会一起洗澡,会在浴室里拿着喷头相互喷水打架。”
“嗯。”
“后来,我被戴上了那镯子,我们开始调查这些事情。我还记得,他为了帮我窃听吴光的日常通话,凑出了我们两个人所有的零花钱,陪着我,去跟黑社会的人买两个窃听器。后来那些人认出了我们两,就想着把我们抓了,直接敲诈我们家里。在我们试图逃跑的时候,还是他帮我挡了那些人砸过来的大凳子。等我们逃出来,跑回他家,才看他背上的伤。背上黑了整整一个巴掌大的地方。我们不敢告诉大人,只能买药来擦擦,等到周末的时候,才坐车子去了附近的一个县城的医院去拍片看看有没有骨折和内伤。在等周末的那几天里,我看着他痛苦的样子,我跟他说,我一辈子都会把他当兄弟。下辈子,我也还要做他的兄弟。”
“嗯。”
“商商。”他伸过手抱住了我。
我只是轻轻“嗯”了一声,他现在不需要我跟他分析什么,也不需要什么安慰劝解的话。我想他需要的是,我在他身边,这就已经足够了。
那天我的记忆就是在球场上睡着的,应该是他把我抱回了房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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