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九立于岸边,却不知为何忽然闪现出一句话来:也知高寒,偏爱高寒境。
叶孤城走得近了,便露出腰部以下的雪白下裳,以及腰间悬着的一场长剑。白云城特产的云锦皱纱长裤湿漉漉的贴在腿上,脚下并未着靴。他似乎是晒不黑的体质,周身玉莹莹的白,双足更是因为少见阳光而白皙通透。男子的脚诚然不能够是娇小,然而叶孤城的却生的骨肉匀亭,没有暴起的青筋和褪不下去的经络。
两人同时赤足。宫九见叶孤城上岸,忙递过去一剑广袖宽据的雪色长衫,亲手为他哥哥披上。
叶孤城衣衫湿透,长发和长衫粘哒哒的粘在他身上,而且不住的在往下滴水。此番场景若是换了他人,定然是狼狈万分,然而在叶孤城身上却自有一番睥睨天下的意味。
自幼痴心向剑,且天赋极高。于浩瀚的海洋和海边终年强劲的风中领悟剑道。桃花岛的桃花重影里,姣白清冷的皓月光辉下,甚至海浪猛烈的拍击锤炼之中,都留下了他的身影。这世间的寒来暑往,春秋冬夏,都从叶孤城的剑尖一一淌过。
也曾扪心自问,叶孤城在他人笔下是绝世剑客,他的人生便只有习剑一途了么?然而,抱剑观花的欣喜他忘不了,仗剑天涯的洒脱他忘不了,一剑纵横的快意他忘不了。故而,叶孤城注定离不开剑。因为剑之于他,贯穿了全部的生活与梦想。
叶孤城三岁识剑,至今已初有所成,至今未有败绩。然而他对自己身体的锤炼却是严苛的,每日在海浪的冲击下凝实肌体,又下刻意的潜水中修炼内功。时常潜入深海,自然偶尔会有一些意外收获。
譬如,此时,他右手扶着腰间的长剑,左手却扣着一枚核桃大小的珍珠。按说白云城地处海岸,又富可敌国,叶孤城当真不会把寻常的珍珠放下眼里的。然而他此刻却紧紧扣着那枚珍珠。
宫九自然也对叶孤城手里的珍珠产生些微好奇。凑过去看了看,委实也吃了一惊。那分明是血珠。所谓血珠,既是蚌在抚养珍珠的时候,自身有创口,而进入它体内的沙石恰好在创口处,天长地久的磨砺,使石子上附着的珍珠质中渗入了自己的血液,所以才会焕发诱人的红色。
正是因为血珠的繁育过程如此艰难而辛苦,且充满了离奇的巧合,所以血珠才并不多见。叶孤城手上如此巨大的血珠,更是传世之珍。
似乎感觉到弟弟的惊讶,叶孤城莫名心里产生一丝得意。给弟弟惊喜的感觉,嗯,的确不错。
他随手拧了拧浸水的长发,把那枚血珠递给宫九“记得上次你说还少一个扇坠。”叶孤城的嗓音偏向于冷清,然而宫九却总能捕捉到那隐藏的关怀。
宫九也不推辞。将血珠放入怀中,言语戏谑“哥哥给的弟弟我必然好好收下,然而此刻却得委屈它一会儿了,不然宫主见了指不定如何的闹。”
似乎想起了小姑娘那不要钱似的眼泪,叶孤城也只得无奈的揉揉额角,牵着弟弟的手向城主府邸走去。
一轮红日将两个人的影子映射得很长很长,两个携手一起走的人不知道,他们将以这样的姿态,走过日后的泱泱时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