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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:美洲见闻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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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哈哈二哥,到了,咱们到了,终于不再吃腌菜了,终于不再吃腌鱼了。”

看着远处的那一大片的陆地,所有人都放下了麻木的表情转而换上了向往的神色,太子把这里称为天府之国,一定是会有他的道理的,看着陆地离自己越来越近,李承乾和青雀换下了自己发潮的衣服,转而换上了一身稍微干爽些的,拉着各自的王妃,站在船头上看着远处的陆地。

大唐这次派往美洲的人,总共是八千人,三千战兵,五千流民,随着梆子落到了陆地上,李承乾缓缓的拉着亲王妃苏氏下了船,但是没走几步,就感觉好像大地在颤动,怎么也走不稳,夫妻俩只能是互相搀扶着走到了一块光滑的石头边上坐了下来。

坐船的时间长了就会出现这样的事情,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情,远处有一片草地,草地上有一片木质的房子,是原来公输家来美洲的时候居住的,派人前去搜查一番,几个人找了一个相对干爽的屋子躺在床上就开始呼呼大睡。

实在是太累了,士兵们带着平民开始开荒了,一大片一大片的树木被砍成了木材,运输到一处适合居住的地方,船员在修整船只,他们停留的时间只有区区的十几天,赶在季风之后回中原。

李泰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,听着外面已经开始呼喊着上工的号子,伸了伸懒腰,在丫鬟的服侍下穿好了衣服,仆役端来一碗清粥,李承乾和李泰呼呼的喝完,就牵了两匹马开始巡视自己的领地。

地方确实如李成坦言所说,很广袤的地方,土地肥沃资源也算是丰富,因为是莽荒,所以树木很高,随处可见合抱粗的杉树,李承乾和李泰相识一笑,这就是以后自己的地方了,拿出李承言给两个人的地图,两人摊开在地上。

“这是大哥分配的土地,我的在东面,这片是你和小恪还有小暗的”李承言指着地图上一片地方说道。

“就是现在让我过去我能干什么?这什么都没有,还是按着咱们自己说的,一起开发有事一起做主,大哥的铺子不就按着这种法子来的么?”

李承言是按着后世的法子经营的商业,每个部门都会有一批专门的人负责生意上的事情,名叫股东,共计七人,都是生意场上的老手,有事情大家商量着来,所以没有了那些争权夺利的事情还能互相监督者干活。

“这道是一个办法,不过完了以后该是谁的地方就是谁的地方,不能乱了”

亲兄弟明算账,有些事情还是说好了以后比较牢靠,李承乾也是为了兄弟们好,一起开发固然是好,若是谁有了别的心思兄弟之间也不好翻脸不是?

“就按你说的办吧,今天就到这,吩咐侍卫们沿河找一个可以建城的地方,看看附近有没有石灰矿,准备建城的事情吧。”

李承乾手里有一本册子,从水泥玻璃的烧制,到城池的建设,从火药的制作方法,到一些铁盐的工艺标注的一清二楚,这也是这俩兄弟的依仗,人最怕的就是失去文明,而李承言早就把所有他们需要的东西都带了来。

建城的地方选在了一条河道的上方,河水宽水很深,水流也不是很湍急,上方一大片的杉树,连绵无际,第一眼李承乾就看中了这个地方,八千人的城池不需要多大,首要的就是要建一个能住人的地方,码头就建在城池的一边,这里以后将是连接中原和美洲的要塞,所以这里的交通一定要便利,李承言的意思是稳扎稳打,先控制好一片地方然后再去控制另一片地方,妇女和老人小孩被安排去开荒,一部分青状男子负责每日打猎,有专门的的工匠负责烧制水泥还有钢铁。

所以说人是地球的寄生虫,而且是有害的那种,大片的树木被砍伐,原来郁郁葱葱的树林小时不见,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木质的房屋,每天都会有几百所房子被盖起来,由于李承言的规划是把这里变成美洲的长安城,所以这个城池也叫长安,木质的房屋,木质的家具,木质的城墙,所有的一切都是木质的,北面的大片荒地被李承乾改造规划成了农田,等到来年开春,就开始播种。

这种地方想来就不缺吃的,山中的羊,牛,马满山遍野的溜达,对于很少见的人类自然是不畏惧的,经常有牛羊在自己的营地溜达,无一例外的成了人们的盘中餐。

这天天气很晴朗,美洲的长安城迎来了他的第一批敌人,十个骑着马的土著,早美洲众人最缺的就是马匹,随着船队过来的马只有一百多只,对付土著的手段很是简单,一轮冲锋,土著的木抢竟然连骑兵的铠甲都穿不透,石头的箭头虽然打磨的额很是锋利,但是只给众人造成了一丁点的困扰。

“连青铜都没有的家伙是什么给他们的勇气来袭击我们?”李承乾看着已经死的透透的印第安人,对着李泰问道。

“大哥说过,好奇是愚蠢的,因为好奇会使你不断地去试探事物的底线,直到有一天会被自己的好奇害死。”

李泰看着将士们把完好的战马收拢在一起,对着他们说道.

“这里肯定不止他们几个,他们的部落就在附近,四处查探,要是能抓住,就不要杀戮,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奴隶。”

李泰说的很对,这里是美洲的西部,当年星星国西部运动的时候,遭到了无与伦比的袭击,让他们损失很是惨重,附近一共有三十几个大小部落,定居在这里,人数从三十几个到五十几个不等,他们穿着兽皮,考打猎为生,有着自己的语言和文明,有的部落野蛮残忍,有的部落温顺好客。

李承乾看着眼前的一个六七岁的印第安人很是好奇,同样是人,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,这个小孩是自家邻居的一个酋长的儿子,那个酋长热情的邀请李承乾喝了一口他们的土酒,虽然语言不通,但是是人总会有沟通的方法,这群人很单纯,把你当做朋友,就会给你自己拥有的最好的东西,汇报给酋长的,是曾经攻打过这只小部落的一个酋长的人头。

李承乾想要试验一件事情,能不能改变这群人的生活习惯,因为李承乾不知道这里有多少土著人,虽然给自己构不成威胁,但最好的办法不一定就是杀戮。

“苹果~”

“皮鼓~”

“不是屁股,是苹果”

六七岁的孩子是最容易接受新鲜事物的年纪,也是学习语言的最佳年龄,李承乾总是在空余的时间叫这个孩子汉话,从一个孩子,到两个孩子,依附于李承乾周边小部落,渐渐的融入了这个强大的部落。至少在他们眼里李承乾的部落是他们见过最强大的部落。

PS:你们喜欢看美洲的事情么?要是喜欢看在书评区留言,要是不留言,我就当你们喜欢喽~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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